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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丽商城 / 2019-12-15
退换货政策
1、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承诺对已销售的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办理售后服务。
2、生鲜商品(果蔬、水产、肉蛋乳等),如在签收后48小时内,发现了在验货时无法发现的质量问题,可联系客服并提供相关证明,我们会为您提供售后服务。非质量问题,不支持退换货。
3、非生鲜商品(预包装商品、亲环境用品等),如在签收后10日内(退货时剩余保质期不可低于签收时剩余保质期的一半),发现了在验货时无法发现的质量问题,可联系客服并提供相关证明,我们会为您提供售后服务。非质量问题,不支持退换货。
4、提供退换货服务,需符合以下条件:
4.1商品及商品本身的外包装保持出售时的原样。
4.2确保商品及赠品、发票、发货清单等齐全;
4.3如果成套商品中有部分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在办理退换货时,必须提供成套商品。
4.4如果商品售卖时有赠品,办理退货时,必须同时将赠品退回;
5、若属于下列情形,本公司不承担退换货责任:
5.1 生鲜类商品(水果蔬菜、肉蛋禽奶、海鲜水产)由于受季节、气候环境等因素影响,不同批次略有差异属正常现象,不予退换。
5.2 由于生鲜产品(水果蔬菜、肉蛋禽奶、海鲜水产)的特殊性,以及拍摄灯光和不同显示器色差等问题可能造成商品图片与实物有一定色差,图片信息仅供参照,商品将以实物为准;
5.3 如因客户个人原因或保管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商品,不予退换;
5.4 所有赠品不予退换;
5.5 误用或不正确的储存、烹饪、使用等方法所造成的质量问题,或撕毁、涂改标贴、防伪标记的商品,不予退换货;
5.6食品类商品,以外观、个人口感等主观因素为由提出的退换货要求,不予受理;
5.7对于商品少发、错发、商品外包装破损、商品泄漏等表面质量问题,须在当场开箱验货时向客服反馈,一旦签收后,我们将不再受理退换货要求。
5.8未经我公司同意,直接将商品寄回我公司,我公司不承担保管、重新发货、退款责任,必要时我公司有权处置滞留商品。另外,非诺丽商城出售的产品,不予退换货。
6、预包装食品
6.1 预包装食品:产品最终包装没有开封,外包装没有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
6.2 最终包装是指直接接触食品部分的包装,如果已经拆封,并且已经使用,一律不予换货。
特殊说明:
(1)如果您的订单交由他人代收,代收人享有与您等同的权利,诺丽商城客服将视为您本人签收。
(2)代金券不可折现,不找零,若您在使用后发生退货,所使用代金券不予退还,只退还实际支付金额。
(3)使用诺丽商城卡余额、账户余额、积分等支付的订单产生退货时,退款金额按照现金与各优惠方式所占的比例分别按原支付形式退回。
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诺丽商城公司不承担延迟送达的违约责任:
7.1发生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事件的;
7.2因您提供的信息有误、过时、缺失,或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无法判断收货人或收货地址的;
7.3因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系统检修、维护或升级导致延迟送达的;
7.4因路途遥远或交通不便造成延迟送达的;
7.5为满足您的配送要求及特殊需要而延迟送达的。
7、退换货运费说明
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换货,客户无需承担退换货产生的运费。
非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客户需承担退换货产生的运费。